湖南医保经办事项详解:29、生育津贴支付
2024-03-27 13:40:1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梁昕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46

“生育津贴支付”指南


01

事项名称

生育津贴支付。本事项可办理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业务。

02

受理单位

全省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(以下简称“医保经办机构”)。

03

服务对象

基本医疗(生育)保险参保人。

04

办理渠道

(1)现场办理: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地址。

(2)线上办理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门户网站、湖南省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、湖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等。

05

办理流程

(1)申请。申请人通过现场或线上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。

(2)受理。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,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、材料是否齐全。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,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;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。

(3)审核。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计算待遇金额。

(4)拨付。对确认的待遇金额进行财务拨付。

(5)办结。

06

办理材料

(1)《湖南省生育津贴申领表》(表17)或《湖南省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》(表18),点击左下角“阅读原文”可下载电子版;

(2)病历资料(加盖医院印章)。

备注: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时还需要提供医院收费票据(原件或电子发票)。病历资料主要为诊断证明(门诊)或出院记录(住院),病历资料需能证明以下事项之一:①平产、难产和本次生育胎儿数,②终止妊娠时的已怀孕月份数,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的佐证资料。

07

办理时限

不超过10个工作日。

08

查询方式

现场查询、线上查询(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、门户网站、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等)。

09

监督电话

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。

10

评价渠道

现场评价、线上评价、第三方评价等,并向社会公布。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、办事效率、依法依规办理等。


生育津贴支付

办理流程图







湖南省生育津贴

申领表







湖南省一次性生育补助金

申领表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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